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文化厅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省文化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了专家评审,对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进行了评审、面试,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255人)。
现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河北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号
联系电话:(0311)85918058
邮政编码: 050071
电子邮箱:whtfyc@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
河北省文化厅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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